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3日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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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吸纳就业

  一、受益对象范围

  (一)招用人员。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 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 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 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 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 2022 年(2024 年招用)、2023 年(2025 年招用)。

  (二)受益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 业,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性质的单位或组织均不适用。劳务派 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 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二、申领条件 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 满 3 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招用相关人员在申 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应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之间,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三、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补助标准 每招用 1 人按 15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人员 身份信息只能享受 1 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 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 业补贴、见习留用的一次性见习补贴不重复享受。

  五、审核发放流程 采取主动服务与企业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 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主动服务 1.各地经办机构对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下发的筛选数据进行审核。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比对省教育厅移交的高校毕业生数据;省外高校毕业生通过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 口”核验;登记失业青年比对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登记的失业 人员信息。 2.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向审核通过的企业发送是否接受 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经企业确认后进入公示、汇总发放 环节。申领企业在信息确认或申请时须认真核对银行账户信息, 如有误可线上进入“就业创业—单位银行信息维护”模块修改并 提交审核,或线下至经办窗口修改。

  (二)自主申请 企业可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进行申请,需携带企 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招用人员花名册等相关资料。审核要求 同“主动服务”方式。

  (三)资金发放 审核通过的,将企业名单和补助金额在当地政府网站或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通过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资金拨付至单位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拨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账户。 相关企业未在截止办理日期前申请、确认或完善账户信息 的,视为放弃享受。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符合条件企业截止办 理日期分别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和 2026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