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优化调整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政策清单的通知

2025年04月07日 来源:葫芦岛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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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

创业补贴

1.创业场地补贴。对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 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 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 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根据实际租金和租赁 期限按月给予补贴,标准为最高3000元/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场 地补贴不再上浮),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葫芦岛 地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