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7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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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就业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