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5年04月07日 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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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吸纳就业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工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杭州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机关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外)。

  (二)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杭州市就业困难人员(不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在杭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至机关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不得享受此项政策。

  对就业转失业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被原单位(含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或在6个月后重新被原单位招用,且用人单位为其补缴了该段就业转失业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均不再受理该用人单位申请上述两类人员社保补贴。

  (三)补贴标准、期限

  补贴标准:补贴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三费”)之和,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补贴期跨越新老政策的,补贴标准分段计算。2023年1月31日前的补贴按原标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00元)计算。

  补贴期限:补贴对象自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享受此项政策,最晚至其“就业援助卡”有效期满或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满。其中,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不予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当月不得同时享受此项政策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已享受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此项政策。

  2023年1月31日前,省内市区外用人单位招用市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的,享受用工社保补贴期限最晚至其“就业援助卡”有效期满或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满

  企业吸纳就业

  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杭州市且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企业,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社会组织。

  (二)补贴条件

  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不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杭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至机关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不得享受此项政策。

  (三)补贴标准、期限

  补贴标准:按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三费之和计算。

  补贴期限:自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中,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不予补贴。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早于其毕业时间的,不予补贴。高校毕业生学历升级后再次被其他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的,招用单位可按规定申领社保补贴。

  自2023年2月1日起,此项政策与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可同时享受。对已按原规定放弃享受该补贴的,不予受理。

  企业吸纳就业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一)补贴范围

  在杭州市注册登记,与家政服务员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其派遣到家庭、医院、养老及残疾人照料机构提供家政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家政服务是指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残)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和家庭烹饪五类工作岗位。

  (二)补贴条件

  享受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杭州市注册登记,持有有效营业证照:

  2.在岗员工制家政服务员不少于10人:

  3.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半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诚信经营,申报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补贴标准、期限

  家政服务企业为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三费之和的5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指导管理费补贴:

  非事业单位见习基地在见习结束后可按符合条件的见习学员数申领就业见习指导管理费补贴,补贴标准为400元/人·月。见习学员提前结束见习的,按实际见习天数给予补贴。

  见习期间养老保险费补贴:

  见习基地正式录(聘)用见习学员的,并为其补缴见习期间养老保险费的,可申领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费补贴。

  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

  招收杭州市区生源见习学员的非事业单位见习基地,在见习训练结束后,可申请训练费补贴:招收非杭州市区生源见习学员的非事业单位见习基地,在见习训练结束后,为见习学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见习训练费补贴。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为400元/人·月。

  招用补贴:

  见习训练结束后,非事业单位的见习基地、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招用见习训练结束后1年内未就业的见习学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1500元/人的标准享受一次性招用补贴。

  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

  招收杭州市区生源见习学员的非事业单位见习基地,在见习训练结束后,可申请训练费补贴:招收非杭州市区生源见习学员的非事业单位见习基地,在见习训练结束后,为见习学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见习训练费补贴。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标准为400元/人·月。

  见习孵化补助:

  见习结束后2年内,见习项目经工商登记注册,原见习学员持有公司股份30%以上,且年营业收入达100万元以上。对申请见习孵化补助的见习基地,经专家评审,可给予见习基地每个项目3万或5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