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4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2025年04月10日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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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
就业技能培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参照本市补贴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具有创业愿望的毕业前两年在宁高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等,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参照本市补贴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方式:符合条件的对象个人免费参训,委托培训单位代为申领的补贴拨付至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