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2025年04月23日 来源: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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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

八、提供暖心就业服务

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帮扶。毕业三年内首次(来漳前在漳州市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视同首次引进,下同)来漳求职(仅限企业)的市外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经应聘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后,凭实际住宿发票、交通凭据及相关求职佐证材料,按照每天120元的标准(最多不超过10天),申请发放求职住宿补贴,所需资金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人社部门要聚焦高校毕业生等求职群体、重点用人单位,开展求职招聘、用工指导、职业指导、技能培训、政策宣传等集成式暖心服务。各级工会等群团组织要主动联系即将入职的毕业生,提供生活便利,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毕业生,增强毕业生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