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就业
2026年04月28日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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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不含街道)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以实际经营地为准),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同一单位连续依法依规足额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毕业生一次性基层就业补助200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毕业生或所在单位于就业满3个月之日起至半年内向就业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其中单位申请补贴时毕业生须在申报单位就业,补贴到位后一个月内发放给毕业生。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就业政策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