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2026年04月28日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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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