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支持自主创业。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以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补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法人1万元。外省高校毕业生在琼创业同等享受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本省户籍及本省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商等网络行业,对从事网络创业经登记注册为网络商户的,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申请额度及补贴标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强化青年创业支持,开展海南创业服务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项目融资、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提供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海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加大创业平台建设。整合优化各部门支持创业孵化载体发展政策,对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留学生创业园给予支持。各级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培育大中专院校创建创业孵化载体,免费向在校学生开放。探索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立面向东南亚的国际青年人才创业孵化基地。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青年大学生招引专项措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