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

2026年04月28日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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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服务补助:(1)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政府设立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等)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2)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可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