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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9日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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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录招聘岗位,应当向毕业当年度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放开,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签订就业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作限制。

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才聚荆楚 共建支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措施》

支持高校开设实操技能类“微课堂”,学生在校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转换成相关课程学分。

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湖北省加力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