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2026年04月29日 来源:海南省财政厅等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1.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且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农民工、返乡入乡退役军人。

补贴标准:给予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2.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在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海南省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的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海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补贴标准: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