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就业
2026年04月29日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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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级编制50人及以上的机关和编制63人及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要制定工作计划,设置岗位面向残疾人招录(聘),可按规定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年龄、户籍等条件,确保2027年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政策。用人单位安排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超过6个月的,当年按全年计入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人数。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发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减免加盟、增值服务等费用,给予引流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放宽“阻流”条件等帮扶;将助残就业情况纳入履行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