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2026年04月29日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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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减免。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创业并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信贷支持。创业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长期限3年、最高额度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可根据合伙人数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适当贴息。
创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创业培训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期限2年、不高于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创办的在本省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主体,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首次创业,并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主体,可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免费服务。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服务,享受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