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
2026年04月29日
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对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租赁期限给予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
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辽宁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申请额度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