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咋管理?太原出台实施细则


11月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太原市创业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太原市将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工作流程,强化创业培训技术指导,切实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和效果。

《实施细则》明确,示范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及高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日常管理由太原市人社局负责,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具体承办;一般性政府补贴创业培训由县(市、区)定点培训机构实施,其日常监管由同级人社部门具体负责。中心负责全市创业培训讲师选聘、讲师选派、业务提升、教学研究、题库建立、计划书规范、讲师大赛等组织实施及技术指导相关工作。

根据培训机构提出的学员培训申请,中心按照讲师年龄结构、授课经验、学员情况等原则,选派2名讲师共同承担授课任务,讲师须从太原市本年度公布的创业培训讲师聘用名单中选用,并优先选派山西省马兰花优秀创业培训讲师库讲师。

中心成立创业培训教学督查组,参加示范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开班动员,并负责核实培训人数、场地、师资、教材情况等工作。教学督查组根据授课时间、授课地点,对照学员开班花名册进行教学核查。重点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授课讲师教学情况、学员的到课率等,做好相关记录。

创业培训补贴资金可按季申领。培训结束后,示范性及高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向中心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申领补贴资金人数根据培训结业人数和电话回访/现场回访等结果,经实名制信息系统比对进行确定。经初审、复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记者 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