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启动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 6月28日起集中招募


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对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作了部署安排。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1届、2020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就业见习实行属地管理原则。2021年省本级对生产经营场所驻地在贵阳市内的用人单位(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感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单位),适量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工作。驻地在贵阳市内的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可择其一参加贵阳市就业见习计划或省本级就业见习计划。驻地在贵阳市外的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就业见习计划。

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在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上进行见习单位认定,结合实际提供一批适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并将岗位信息于6月23日前录入完毕。岗位信息经筛选审核通过后,在“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模块设立的就业见习专区向社会公开发布。

省本级青年就业见习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报名网站为贵州公共招聘网,集中招募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16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人员需按网上提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联系方式、人员类别等信息,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每位报名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就业见习补贴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助。2021年,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鼓励用人单位提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保障水平,在财政见习补贴标准基础上参照同类岗位劳动报酬标准增发生活补助的,优先纳入就业见习计划支持。

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一次性拨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及未办理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不予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 

编辑:雨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