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系列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文凌)增加岗位供给、开发基层就业岗位、保持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总量不降低,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若干具体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乡村振兴。

这些措施是: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等岗位,吸纳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云南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保持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总量不降低,2022年、2023 年继续稳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规模;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为引导跟多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云南提高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的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0%;到云南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县(市、区)以下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同时,对在乡镇村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和贴息奖补支持,以及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为返乡入乡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的创业园区,按照每个创业者1万-3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园区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

此外,在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中,专项设置一批促进乡村振兴岗位,除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外,还给予一定金额的促进乡村振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