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持续加力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近日,青海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紧盯宣传到位、联系到位、登记到位、帮扶到位等环节,突出实施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重点推荐,持续做好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加力促进尽早实现就业。

做实做细结对帮扶。加强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困难群体实名信息的登记完善,畅通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援助渠道,分类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精确搭建人岗匹配平台。聚焦困难毕业生,优先落实提供职业指导、推荐岗位信息、提供培训机会等就业帮扶,及时跟进服务,尽早帮助其实现就业。

持续加大岗位推送。积极面向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省市和省内重点企业,征集适合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加密线上线下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结合困难毕业生实际,择优定向推送3个以上备选岗位,进一步促进有效匹配。同时,鼓励困难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不断拓展就业渠道。

积极提升就业能力。落实就业见习政策,加大组织力度,强化跟踪服务,优先为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通过见习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积极将有培训意愿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支持各类培训机构面向困难毕业生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培训,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协同做好兜底保障。积极协同教育、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对通过市场化方式难以实现就业的,按规定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各类媒体宣传解读青海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精准度。结合人社部“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源来好创业”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及时帮助困难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成才观,引导多渠道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强化工作调度督导。建立“周调度”和“月通报”工作机制,以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为基础,调度推进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就业率和职业指导、岗位推送、就业见习、职业培训等“1131”就业服务指标完成情况,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