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重要指示(公开)

2020年12月08日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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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社保等政策。要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分类指导,有序推动央企、国企等各类企业复工复产。要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大局稳定。(2月12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

要注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做好毕业、招聘、考录等相关工作,让他们顺利毕业、尽早就业。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援企、稳岗、扩就业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3月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

要着力做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就业、社保、医保、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好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政策。(4月2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

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月20日至23日,在陕西考察时的讲话)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快补齐这次疫情暴露出的公共卫生体系方面的短板弱项,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5月11日至12日,在山西考察时的讲话)

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要巩固和拓展产业就业扶贫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5月22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要切实做好“六保”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做好保基本民生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社保、医保、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好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坚决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防止因疫致贫或返贫。(5月24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扎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月8日至10日在宁夏考察时的讲话

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千方百计稳定现有就业,积极增加新的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和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7月22日至24日,在吉林考察时的讲话)

编辑: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