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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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市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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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来源: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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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详情

{"gwzz":"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应对稳就业面临的挑战,打好扩就业“组合拳”的指示精神,深入实施长春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工程,提高人才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助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大力营造毕业生留长就业、扎根长春、助力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招才引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强医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n一、招聘计划\n本次招聘共有12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提供46个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长春市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n\n二、报名条件\n(一)基本条件\n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n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n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n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rzzg":"5.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时间为2024年的,视为2024年毕业生。\n6.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n(二)岗位条件\n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n(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n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n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n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n4.毕业后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n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xzfl":"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n三、招聘活动安排\n本次专项招聘活动采取现场招聘和线上招聘两种方式进行。\n一是现场招聘是赴高校参加2024年春季大型校园双选会,共六场。第一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吉林大学,第二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三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中南大学,第四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延边大学,第五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郑州大学,第六场专项招聘会主场设置在长春中医药大学。\n四、招聘方法和步骤\n(一)公告信息发布:本次招聘的岗位信息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以及相关36所高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告发布。\n(二)线上和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须按照要求向用人单位报名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投递报名材料,并拨打招聘单位予以确认。\n附件链接:http://qr61.cn/oje2Qk/qo7F072"}

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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