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合作处处长
- [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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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合作处处长
-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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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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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 1人
经济学全类,法学全类,管理学全类,文学全类
来源:
国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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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
职位已下线
职位详情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做事积极主动,乐于奉献;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教育经历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院校毕业生,毕业时已取得学历各阶段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岗位职责】
1.牵头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与培训;
2.牵头做好部实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的支撑服务;
3.组织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的国际合作项目与研究课题;
4.牵头完成归口管理中心与相关国际组织、政府、企业间的合作联系;
5.牵头做好与相关出国(境)团组、接待境外机构及企业来华访问考察的组织协调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文学等专业;
2.中共党员;
3.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未担任过处级领导职务的,还应满足《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基本资格;
4.熟悉工信领域国际合作,具备较深厚的专业知识积累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5.具有较强的中英文沟通交流能力;
6.具有复合专业背景者优先。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3日24点。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二)资格审核
我中心根据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拟入围考试与考核环节人员名单。我中心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与考核,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与面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线下的方式进行,笔试合格线为60分,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序,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者中,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与岗位之比不足5: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线,不参与总成绩排名。
考试具体事宜,中心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入围人员。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按照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员进行全面了解。并安排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考察资格。如果考察人选未通过考察和体检,由我中心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任职
公开招聘拟任职人选在我中心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除在中心官方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服务平台公示信息外,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
(三)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设立招聘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