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市2025年“溪博共创”博士研究生招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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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市2025年“溪博共创”博士研究生招引
- 8k-1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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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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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 8人
- 09-16 15:00 更新
专业不限
来源:
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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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
职位详情
玉溪市2025年“溪博共创”博士研究生招引公告
云南省玉溪市2025年计划面向全国引进优秀博士研究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不含市直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国“”大学建设高校(或相当层次高校)以及“”学科建设高校的博士研究生,2025年度最新版“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以及委培生。
“”大学建设高校(或相当层次高校)范围为:首批42所“”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学科建设高校范围详见:《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积极主动服务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
3.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需求或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承诺在玉溪市服务期不少于7年(含试用期)。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4.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此次招引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材料提交当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三、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二)定岗分配后给予博士研究生40万元购房补助,购房补助在试用期满定岗分配后开始发放,第1年拨付购房补助的40%,第2年至第5年每年拨付15%。非本地引进人员在试用期内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1.本次招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8:00至2025年12月31日18:00,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报名人员储备情况,适时组织面谈。2.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玉溪市2025年“溪博共创”博士研究生招引报名推荐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PDF电子文档及电子版《基本信息表》(附件3)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ynyxrcyj@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序号+岗位名称+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姓名”(如:01+XX岗位+XX大学+XX专业+张三)。证明材料包括: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②各高等教育阶段(本科、硕士、博士)的学历、学位证明: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国内学历学位者: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海外学历学位者: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其他材料:博士研究生教育阶段成绩单、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校级以上奖励证书、发表文稿(封面、目录、首页)、相关经历业绩证明等。不符合引进对象资格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者视为无效报名。若所学学科专业与《玉溪市2025年“溪博共创”博士研究生招引岗位目录》(附件1)专业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的,应聘者应提供专业相近说明材料(如:必修课程成绩单、研究方向说明、代表性成果摘要等),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审核确认报名资格。(二)资格审查。本次招引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本岗位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用人单位在收到完整报名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依据公告规定的引进范围、资格条件(年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要求、学业表现等)严格把关、审核,并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需补充XX材料),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审核通过者,纳入玉溪市“溪博共创”博士研究生招引面谈候选库。(三)面谈。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专业需求以及候选库人员储备情况,不定期、分批次从候选库中邀请人员参加面谈。岗位招满即止。接到面谈通知的候选人,须按通知要求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谈。面谈前,招引单位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参加面谈。原件与扫描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谈资格及引进资格。(四)体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首次体检费用由组织方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病史的体检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五)考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六)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玉溪市市级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七)递补。若在面谈后续环节中因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本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递补。(八)入职。拟引进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引进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引进。拟引进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若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须书面承诺在公示结束日起180天内取得(含节假日,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或未按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引进资格。拟引进人员在报名后至引进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引进。(九)其他要求。1.报名人员在过程中,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未尽事宜由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招引相关政策咨询电话: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0877-2021406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13957公告及附件详见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P5ehTgjiznl0cB38KmnRNw
附件:1.玉溪市2025年“溪博共创”博士研究生招引岗位目录 2.玉溪市2025年“溪博共创”博士研究生招引报名推荐表 3.基本信息表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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